硅宝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3-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硅宝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票 60,258,249 股,发行价格为 13.94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39,999,991.06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8,717,224.76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831,282,766.30 元。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0016 号),确认募集资
金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到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2,838.03 万元,具体使用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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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已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10 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 56,140.00 52,000.00 16,074.06
2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改建项目 8,023.00 8,000.00 3,610.08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000.00 23,128.28 23,153.89
合计 88,163.00 83,128.28 42,838.03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41,995.80 万元(其中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 2,395.80 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金额 20,3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19,300 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情况,预计在
未来 12 个月内将有不低于 2 亿元的募集资金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
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存在尚未归还前次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十二个
月。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
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随着公司运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提高。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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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公司持续增长的日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按照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3.65%以及使用期 12 个月计算,预计将节约 730.00 万元的财
务费用。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
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根据
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
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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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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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普海 盖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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