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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机器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18-042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30----10:30 在沈阳市浑南新
区全运路 33 号公司 C1 办公楼会议中心 201 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于海斌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引进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奖励员工(包括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等)、减少注册资本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 20 元/股)。若公司在回
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缩股等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的
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 10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约 0.64%。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缩
股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数量。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如果
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回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
格和数量等;
    2、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通知债权人;
    3、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奖励员工股份,包
括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减少注册资本等);
    4、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
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5、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
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6、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
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9:30在公司C1
办公楼会议中心101会议室召开,《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