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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机器人: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0-08-20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0-032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对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测算基于如下假设: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 2020 年 11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20,000.00 万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值,
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0,296.97 万元(该募集资金
总额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准),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



                                     1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2019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9,292.41 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360.39 万元;假设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在此基础上按照 0%、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利润
值和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公司对 2020 年净利润的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可能产生的收益,
也未考虑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等其他方面的影响;
       7、在测算公司发行后净资产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募集资金、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 2020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 2020 年的业绩盈利预
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盈利情况及所有者权益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
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2019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80,296.97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20,000.00
期末总股本(万股)                              156,023.96        156,023.96        176,023.96
预计非公开发行完成时间                                       2020 年 11 月
1、2020 年增长率为 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292.41         29,292.41         29,292.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3,360.39         13,360.39         13,360.39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77            0.1877             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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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0856           0.0856           0.08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0%            4.42%           4.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0%            2.02%           1.97%
(%)
2、2020 年增长率为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292.41        32,221.65       32,221.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3,360.39        14,696.43       14,696.43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77           0.2065           0.2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0856           0.0942           0.09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0%            4.85%           4.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0%            2.21%           2.16%
(%)
3、2020 年增长率为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292.41        35,150.89       35,150.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3,360.39        16,032.47       16,032.47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77           0.2253           0.22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0856           0.1028           0.1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0%            5.28%           5.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0%            2.41%           2.35%
(%)
    注:以上指标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
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表测算可以得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2020 年度公司的每
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经济效益产
生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利润增长幅度预计将小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
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
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是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战略发
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与风
险抵御能力,巩固并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保障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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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着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二)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高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通过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减少未来债务融资的财务费用,公司的财务状况
将得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进一步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提升公司
整体实力。
    四、公司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
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
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加速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
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
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中;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
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
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
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
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已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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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建立
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
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
股东的回报。
    (四)其他方式
    鉴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下简称“《意见》”)对资本市场、上市公司、
投资者均具有重大意义,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出
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积极落实《意见》的内
容,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五、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在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届时将
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所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所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所愿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支持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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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在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
他要求的,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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