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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机器人: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1-01-05  

                        证券代码: 300024          证券简称: 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1-001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70 号),非公开发行
54,347,82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止。鉴于公司 2015 年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
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以及于2020年9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需要,公司于近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签订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
公司决定聘请华泰联合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
是依法成立并经证监会注册登记的专业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财务顾问、证券承销
及保荐等业务资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
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华泰联
合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华泰联合将承接原中信证券对公司的有关持续督导职
责,华泰联合委派保荐代表人张辉先生和张骁铂先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张辉先生和张骁铂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中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上市及持续督导
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张辉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裁,具有9
年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负责或参与了三生国健科创板首发项目、天下秀重组
上市项目、闻泰科技收购安世半导体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高瓴资本战略入股格
力电器项目、奥特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巨龙管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嘉华
股份要约收购万通地产项目、国投高新要约收购神州高铁项目。

    张骁铂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高级经理,作
为项目成员主持或参与了鹏鼎控股IPO项目、孚能科技IPO项目、闻泰科技重大
资产重组项目、昌九生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沙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分众
传媒私有化及重组上市项目、润和软件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富通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