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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机器人: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 300024              证券简称: 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1-009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 年度(2020.1.1-2020.12.31)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3)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888.66 万元 – 18,747.14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00% -56.0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本报告期
    项 目                                                                       上年同期
                            修正前                         修正后

                  盈 利 : 12,888.66 万 元   – 亏 损 : 36,674.86 万 元 –
                  18,747.14 万元                                                 盈利:
归属于上市公司                                   42,533.34 万元
                                                                                29,292.41
股东的净利润      比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 36.00% 比上年同期下降:225.20% –        万元
                  -56.00%
                                                 245.20%

                  盈利:329.5 万元 – 6,187.98   亏 损 : 55,184.02 万 元 –
                             万元                                                盈利:
扣除非经常性损                                   61,042.50 万元
                                                                                13,360.39
益后的净利润      比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 53.68% 比上年同期下降:513.04% –        万元
                  -97.53%
                                                 556.89%

                                                 248,253.49 万元–             274,548.51
营业收入                       –
                                                 270,916.49 万元               万元
                                                248,253.49 万元–              274,548.51
扣除后营业收入                 –
                                                270,916.49 万元                万元

                                                亏损:0.24 元/股 – 0.27 元/     盈利:
基本每股收益     0.0826 元/股 – 0.1202 元/股                                  0.1877 元/
                                                股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与会
     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按照 2020 年实施的新收入准则变更收入确认方式及毛利率下降的影响

         2020 年度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因财务人员对准则理解不准确,将定

     制化项目按照履约期间确认收入。随着年审工作的深入开展,经逐项识别合同订

     单条款,前述定制化项目不完全符合新收入准则项下按照履约期间确认收入的条

     件,履约过程仅收取节点进度款,无法实现“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

     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因此应当按照履约时点确认收入。公司结合实际情

     况及合同条款,将终验收或完成作为履约义务完成的时点。2020 年实现终验收

     的项目主要以 2019 年及以前年度项目为主,受 2020 年疫情因素影响,项目拖期,

     导致成本增加,到达 2020 年终验收时点毛利率较预期有所下降。同时,部分 2020

     年新签项目集中在 2020 年下半年,在 2020 年并未实现终验收,正常执行项目的

     毛利率未在 2020 年体现,也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综合以上因素,2020 年度归

     母净利润减少约 12,738.75 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减少约 12,738.75 万。

         2、产业应用研发项目的研发支出在本期费用化的影响

         公司近年来进行大量新型机器人产品及产业应用研发,形成了研发产品,并

     判断未来可按设计、研发活动和后续生产产品的单独售价等合理方式,将合同交

     易价格向研发活动分摊,未来在产业合同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研发活动收入。

     2020 年相关产品市场投放情况未达预期,公司判断未来产业化难度继续增加,
市场前景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经谨慎判断,相关产业化合同交易价格未来可能不

足以补偿设计、研发活动相关支出,因而将前述产业应用研发支出于本年度结转

研发费用,导致 2020 年度归母净利润减少约 16,455.87 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减少约 22,405.87 万元。

       3、专项减值损失计提的影响

    因财务人员在业绩预告时对专项减值预估不充分,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开

展,公司结合近年来的经济环境、客户状况、业务方向以及长期经营规划等因素

综合考虑,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货等资产重新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

    (1)由于 2020 年突发的新冠疫情,致使公司项目拖期,人员等相关成本增

加,部分未终验收合同亏损,出现减值迹象;

    (2)受宏观环境及疫情影响,部分下游客户出现信用风险、合同终止等情

况,导致公司在产的存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根据具体存货是否能够应用于其他

项目、或核心零部件是否能够应用于其他项目等因素判断存货的可变现价值,相

应计提减值损失;

    (3)公司近年来进行行业聚焦和技术转型升级,在新领域、新客户投入大

量资源,所承接的订单属首次开发应用,因而项目成本中包括了在该订单执行过

程中进行的应用性研发支出,虽形成技术成果和经验未来可普遍应用于该领域,

但该类订单因研发支出增加导致成本支出高于合同额对应收入,相应计提减值损

失。

    综合以上等因素,专项减值损失计提的原因导致 2020 年度归母净利润减少

约 26,227.38 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减少约 26,227.38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业绩预告出现差异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公司深刻

分析本次业绩变动的原因,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行精

细化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同时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公司将进一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