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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机器人: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9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
制目标的过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
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
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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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发现 1 项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在披露《2020 年度业绩预告》之前,
没有通知全体董事。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企
业文化、社会责任、人力资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安全、会计系统、预
算控制、运营控制、绩效考评、信息系统与沟通、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投资
者关系等方面。具体如下:

     (1)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了
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
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履行了各项职责,
确保了管理层面和决策层面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针对各专
门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以保证各专门委员会良好运转。此外,公司已
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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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起到了必要的监督作用。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相应的业务 BG(即 Business Group 的简称)和职能
管理部门。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确保了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公司设有审计监察部,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监察部在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和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独立行
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审计监察部设主要负责人一名,部门定
期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管理情况、内控执行等方面进行内部
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合法性、真实性等做出合理评价,并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合
理的改进建议,同时接受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安排的各项专项审计。

     (3)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坚持以“引领行业发展、推动产业进步、提升生活品
质”为使命,以“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的高技术公司”为远景,树立“竞为体、
合为道”的竞争观。通过对国内市场的占有和对国际市场技术与产品的输出,逐
步走向产业内的多角化、集团化经营,最大程度地实现规模效益,增强企业的国
际竞争力,发展成为与国际同步乃至领先的,以先进制造技术为核心的国际化高
技术产业集团。

     (4)企业文化

     公司以“责任、超越和共享”为核心价值。责任是公司的道德和行为基石,
超越是公司的理念和创新基石,共享是公司的团队与和谐基石。对待客户,公司
秉承着“三心两意”的服务观,即:诚心、专心、用心,为了客户满意、为了员
工满意;对待产品质量,新松崇尚完美主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以细致出精
品、以专业铸品质,永远追求以更好的质量赢得客户的超值满意;对待利润,公
司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财富观,以谋求企业与社会的双赢为己任,在注
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企业的社会效益,尊重游戏规则、信守承诺,以诚
信经营之大道获取公司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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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过程中秉承“诚信敬业、
报效祖国”的精神,以回报社会为幸事,以为祖国的繁荣振兴为己任,积极履行
社会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制定发展战略,以
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重视职工权益的保护,建立新员工培训、激励机
制,制定职业健康安全制度;不断加强与客户和供应商之间长期、友好、稳定的
战略合作,切实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并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追求以更好的
质量赢得客户的超值满意;强调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秉承“促进公司和
社会的共同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注重公共关系。

     (6)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根据发展战略,结合公
司人力资源状况和未来需求预测,建立了人力资源发展目标,优化人力资源整体
布局。

     员工是新松最宝贵的资源。新松不仅善于发掘人才更善于培养人才,使之成
为新松的栋梁之材,使用人才、成就人才,真正做到人尽其才,视人才为新松的
最大财富。新松在注重员工个人能力的培养和发挥的同时,更加注重员工思想修
养的提升,把“德”作为衡量员工的重要标准——德才兼备者应给予重用,有德
无才者委以小用,无德有才者坚决不用。为此,我们致力营造充满活力与和谐的
工作环境,注重人员在“德”与“才”双方面的教育、培养与成长,使员工在不
断定位自己、超越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使人人乐业尽能,将
员工的职业与新松的发展相结合。强调员工群体的通力合作、知识共享、相互激
励、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汇聚优秀人才,促进新松公司的持续发展。

     (7)采购业务

     公司为保证采购业务规范化、流程化、高效化,建立起科学、高效、透明的
采购管理体系,明确了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等环节相关人员的职责权
限和控制活动要求。公司重视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供应商能力评估标准,优胜
劣汰确定合格供应商,并集中各部门专业力量,对供应商的选择、考核、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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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进行支持和监督,保证采购质量的同时,降低采购价格,防范采购风险;对
于采购验收,公司通过职责分离,提高了物资采购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率。报告
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8)销售业务

     公司建立起健全的销售与收款业务岗位责任制度,对岗位设置与分工、销售
与收款管理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对职务分离、业务流程控制、财务结
算控制等关键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实现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相互分
离、制约和监督,并最终促成公司销售目标的实现。同时,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
的情况下,细分国内外市场,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年度销售目标,并且凭借专业的
销售团队,有针对性、高效的开展公司产品的销售业务,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创
造市场,发掘客户的潜在需求,不断完善客户服务机制,及时反馈客户意见与要
求,提升客户满意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9)资产安全

     公司针对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不同性质的资产,严格明确责任人,
对各类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借用、调拨、处置等都作了相关
规定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此外,公司制定了较为完整的凭证和记录的控制
程序,制作了统一的单据格式,所有的经济业务往来和操作过程需留下可验证的
记录。此外,公司采用每年一次定期财务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资产
进行清查,使其处于可控状态,保障资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维护了公司的经济
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10)会计系统

     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法》、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确认和
计量、编制财务报表,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
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机构设置完整,会计从业人员按照国
家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的要求配置,并且机构、人员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报告期
内,公司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11)预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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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制定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的编制、审批、制定与控制、
差异分析、调整、考评与激励等各部门及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具体要
求。每年年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会根据集团中长期战略规划、产业环境、市场
预测及生产能力的评估结果,编制年度预算。公司年度预算的编制,采用自上而
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年度预算根据《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进
行审批后,下达给公司各部门以及各个子公司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
缺陷或重要缺陷。

     (12)运营控制

     公司设立运营管理部,对公司运营进行统筹管理。运营管理部综合运用比较
分析、因素分析等多种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生产、销售及财务等各个方面
的信息进行分析,分析出不同阶段的实际运营情况,并将分析结果汇报给公司管
理层或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由各责任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审计监察部则
参照运营管理部的分析结果,结合自身判断,负责对问题整改的进度及结果进行
持续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13)绩效考评

     公司现已建立起绩效考评系统对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的绩效进行考评,并
将考核结果与员工评优、升职等相挂钩,促进公司绩效考核工作长期、稳定、规
范的发展,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公
司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14)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现已建立起健全的对内、对外信息交流系统,保证了公司信息沟通的及
时性、有效性、准确性及安全性。对内,公司通过设置内部电话、邮箱等信息交
流渠道,构建起健全的信息沟通平台,同时,设置了内部局域网,并对内部文件
进行加密处理,保障了内部信息沟通顺畅及安全。对外,主要通过公司官方网站、
行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号及微博公众平台等方式构建信息平台,为客
户和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
了信息沟通的效率效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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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控股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以加强对
子公司的管控,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通
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
监督,对其实施有效、严格、充分的监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
要缺陷。

     (16)信息披露

     为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避免违规披露等情况发生,公
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披露范围和内容、信息披露的原则和审
批程序、保密义务等。报告期内,公司发现信息披露流程一般缺陷。

     (17)投资者关系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并实施了《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
象与工作内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职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信息披露与活
动管理,推动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形成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增加
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
缺陷或重要缺陷。

     2、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
金等方面。具体如下:

     (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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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遵循合法、审慎、互利、
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为有效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证资产安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针对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与调查、担保合同的审查和订立、担保风险管理、相关
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及时了解和掌握
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重大投资

     为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加强公司对重大投资的
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
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实行重大投资及资产
重组决策的责任制度,按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严
格控制投资风险。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决策管理,对
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对外重大投资的审批程序,并对其信息进行及时、准确、
详细的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关联交易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
的判断、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需遵循的原则、需要的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
以及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此外,公司在《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划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并严格规定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
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4)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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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建立
了较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内控机制。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使得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
未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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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重大缺陷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
                     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1000 万元;

    重要缺陷          500 万元≤直接损失金额<1000 万元;

    一般缺陷          100 万元≤直接损失金额<5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性标准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重大缺陷          缺乏民主程序、民主程序失效或者决策程序不科学,给公
                      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公司重大的内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重要影响;
    重要缺陷          非财务制度存在重要漏洞,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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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布《2020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2020 年度业绩预告》中的主要财务数据进行修正。针对该
事项,公司内部进行了针对此次业绩预告信息披露流程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及《上市规
则》中关于出售、收购资产;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公司的合并、分立等方面的
临时报告,由投资管理部组织起草文稿,报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发后予以披
露”,公司已按照该条款进行了信息披露流程的审批,但并未在业绩预告披露之
前通知全体董事。据此,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由于 2020 年
度业绩预告数据出现了较大偏差,公司深刻反思,将结合 2021 年 5 月 1 日起实
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并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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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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