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书 根据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人杨立杰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第 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 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 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鉴于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杨立杰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