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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机器人: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1-13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2-003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均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且上述议案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
10,027,667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4%,本次变更用途并注销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 1,560,239,617 股变更为 1,550,211,95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2 月 26 日,每个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4-31165858

    电子邮箱:zhaochenchen@siasun.com
    邮政编码:110169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 33 号

    3、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