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2-002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 9:15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 33 号,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 C1 办公楼会议中心 101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副董事长曲道奎。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48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64,908,8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9.797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4 名,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1,509,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8.93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399,19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8588%。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杜天一、袁月律师 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4,636,4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 反对 154,4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2%;弃权 117,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0,364,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44%;反对 154,488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87%;弃权 1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669%。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史泽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991,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以未累积的 股份数为准,下同)的 99.802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719,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008%。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孙雷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813,6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541,5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496%。 2.0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曲道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877,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8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605,7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405%。 2.0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赵立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808,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3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536,8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429%。 2.05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琨元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814,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542,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510%。 2.06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英慧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877,9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8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605,8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406%。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3.0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贻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983,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0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711,0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95%。 3.0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石艳玲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881,9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9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609,8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462%。 3.0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立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894,1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17%。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622,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35%。 董事会提名的 9 名董事候选人均以累计投票制表决通过并当选。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4.0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船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335,1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1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06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721%。 4.0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海冰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214,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5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8,942,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020%。 4.0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康贺宇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941,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2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9,669,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308%。 监事会提名的 3 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均以累计投票制表决通过并当选,与公 司工会委员会选举的职工监事蔡松、李畅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杜天一、袁月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