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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机器人: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2-06-20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2-044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石艳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石艳玲女士符合《证券法》第
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
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日,征集人石艳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沈阳新松机
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石
艳玲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石艳玲女士,其基本
情况如下:
    石艳玲,女,1969年出生,法学硕士。曾任职于辽宁银行学校(辽宁金融职
工大学)、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等,现任金诚
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声明
    本人石艳玲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
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
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ASUN ROBOT&AUTOMATION CO.,LTD.
    注册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金辉街16号
    股票上市时间:2009年10月30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机器人
    股票代码:300024
       法定代表人:张进
       董事会秘书:赵陈晨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33号
       邮政编码:110169
       公司电话:024-31165858
       公司传真:024-31680024
       公司网址:http://www.siasun.com
       电子信箱:zqb@siasun.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3.00
              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6月2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
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33号
    收件人:赵陈晨
    邮政编码:110169
    联系电话:024-31165858
    传真号码:024-3168002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石艳玲
                                                          2022年6月20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石艳玲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
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00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
 3.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
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