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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机器人: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7-07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2-050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在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 33 号公司 C1 办
公楼会议中心 101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7 月 7 日通过口头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与会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
关的必要信息,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期限要求。会议应参
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 5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康贺宇先生、王海冰
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期
限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期
限,决定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6 名拟激励
对象在授予日前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激励计划,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本次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
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51)。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因 6 名拟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前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激励计划,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方案中
规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差异。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
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沈
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
予日的规定。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
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
经成就。因此,同意以 2022 年 7 月 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839 名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授予 4,236.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