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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机器人: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贻斌)2023-04-14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贻斌)
    本人作为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贻斌          9              9            0            0           否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贻斌          4              4            0            0           否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
书面意见。

  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22年3   第七届董事会第 1、 关于聘任总裁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31日    一次(临时)会议 2、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4   第七届董事会第 1、 关于聘任副总裁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11日    二次(临时)会议 2、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
                               意见;
2022年4   第七届董事会第
                           2、 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同意
月28日        三次会议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3、 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4、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2021年度证券投资的专项独立
                                    意见;
                               6、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7、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
                               8、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
                                    立意见;
                               9、 关于对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11、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和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2022年6    第七届董事会第          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20日         四次会议        2、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
                                   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1、 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独
2022年7    第七届董事会第
                                   立意见;                               同意
 月7日     五次(临时)会议
                               2、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1、 关于202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
                                   意见;
                               2、 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2022年8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26日         六次会议        3、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
                                   立意见。
2022年10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沈阳新松投资管理有限
                                                                          同意
 月10日        七次会议        公司 60%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引入战略合
                                                                          同意
  月5日        九次会议        作方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及战略
委员会委员,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审议并通过公司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并积极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讨论,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
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的情况,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关注市场及外部环境变化,掌握公司发展动态,
对需要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查阅相关资料,询问并核查有关问题,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
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
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
识。
   (三)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将秉承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贻斌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