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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机器人: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4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沈阳新松机器人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 2022 年度公司各方面情况进
行了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5 名,其中职工监事 2 名,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1、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2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4、2022 年 7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调
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2 年 12 月 3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引入战略合作方的议案;关于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
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期内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
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