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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机器人: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1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110Z009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110Z0092 号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
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机器人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机器人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机器人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机器人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1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机器人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机器人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以下无正文,为机器人容诚专字[2023]110Z0092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黄   骁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董博佳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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