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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兄弟:第五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5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2-038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5次会议于
2022年5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甲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
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3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应参
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忠军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申请贷款展期并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
   为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
“天津银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授信期限为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华
谊兄弟互娱(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
王晓蓉对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三年,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亿元,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并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6次会议和2017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天津银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根据资金安排,与天津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
款期限为2017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和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贷款展期并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申请将上述贷款
部分借款本金展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展期期限为18个月;除原担保
方式之外,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补充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基 于 上 述 安 排 , 公 司 与 天 津 银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 3022017007ZQ-1 、
3022017007ZQ-2、 3022017007ZQ-3、 3022017007ZQ-4、 3022017007ZQ-5”的展
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展期后借款期限为2020年12月14日至
2022年6月13日。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和2021年2月24日召开
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补充担保的
议案》,除原担保方式之外,以公司持有的新圣堂(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新圣堂影业(天津)有限公司”)58%的股权和北京华谊兄弟创星
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1.88%的股权提供补充质押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按
上述借款合同约定向天津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合计0.34亿元,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2.16亿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拟申请将上述贷款部分借款本
金展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展期期限为不超过18个月。除原担保方式
外,公司全资孙公司华谊兄弟(北京)电影发行有限公司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期限为不超过18个月,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贷款展期并提供补充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6月9日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