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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兄弟: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30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2-053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1 变更了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已审议通过的议案 1 决议内容。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14: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甲 2 号华谊兄弟办公楼 201 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丁琪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2 年 6 月 30 日 9:15 至 9:25;
9:30 至 11:30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2 年 6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股份 553,964,04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9662%,其中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中小股东”
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 5,219,8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88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
548,744,1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778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219,875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188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取消公司向天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及关联自然人提
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议案 1 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 1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753,012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5,547,0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4207%;反对 204,3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5515%;弃权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13,95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536%;反对 204,319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15%;弃权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华美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53,758,1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28%;反对 204,3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69%;弃权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13,95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51%;反对 204,319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9%;弃权 1,6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553,758,1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28%;反对 204,3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69%;弃权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13,95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51%;反对 204,319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9%;弃权 1,6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议案 4 时,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议案 4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753,012 股。
    表决结果:
    同意 5,547,0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4207%;反对 204,3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5515%;弃权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13,956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536%;反对 204,319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15%;弃权 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武惠忠律师、牛金刚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