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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普医疗:公司债券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06-30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02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零二零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广州阳普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
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
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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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3
三、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4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6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6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7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1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4
九、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15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5
十一、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15
十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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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
债券包括:17阳普S1,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
                                              17 阳普 S1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债券名称
                                   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5 号”文核准发
        模                              行,发行总额 3 亿元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债券期限
                                                择权
      发行规模                              人民币 3.00 亿元
                      2017 年 4 月 28 日至 2020 年 4 月 27 日,票面利率为 5.65%;
      债券利率
                       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票面利率为 5.35%
      计息方式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
      付息日
                     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
                     的 4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担保方式
                                             任保证担保
                     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发行时信用级别
                                 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布跟踪评级报
    跟踪评级情况     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
                                   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
    募集资金用途
                                             流动资金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深圳
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或“高新投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3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真空采血系统、试剂销售等;其中,真空采血系统包括采血
管、采血针,以采血管为主;试剂销售包括代理试剂销售、自产试剂销售,以代
理试剂销售为主。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506.13 万元,同比增长 4.56%。
其中,真空采血系统、软件产品及服务收入、代理产品及其他分别同比增长 7.72%、
34.03%、17.89%,分别实现收入 36,212.70 万元、4,018.55 万元、2,403.89 万元;
试剂销售、仪器销售、融资租赁业务分别同比下降 3.66%、6.36%、28.86%,分
别实现收入 9,061.05 万元、3,640.97 万元、2,168.97 万元。

    公司为国内真空采血系统行业的重要企业,国内临床检验实验室“标本分析
前变异控制技术”具备技术领先优势,是国内真空采血系统唯一通过美国 FDA 注
册的企业,公司产品有一定技术含量和竞争门槛。同时,公司真空采血系统生产
规模较大、自动化程度较高,产品质量较为稳定。此外,为满足客户需求,利用
现有直销渠道,公司还开展试剂、仪器销售业务,试剂、仪器销售业务均涵盖自
产产品、代理产品。

    公司于 2015 年以 19,000 万元购买广州惠侨 100%的权益,形成商誉 14,316.49
万元。广州惠侨为专业从事医疗信息化软件开发、集成的公司,为各级医院、医
疗机构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截至 2019 年底,广州惠侨商誉账面价值为 5,362.38
万元。需关注,若广州惠侨未来业绩下滑,公司仍面临一定的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在坚持巩固和发展真空采血系统等传统产品和相关技术的基础上,拓展
业务范围,向医疗产业链其他环节延伸。2016 年公司开始涉足医院管理业务,以
PPP 模式和宜章县人民政府共建宜章县中医院,双方合作经营期限为 30 年,合
作期满后,公司将医院整体无偿移交给宜章县政府。2017 年 1 月公司与宜章县

                                     4
人民政府授权的开元(宜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投资”)共同投资设
立项目公司宜章县珞珈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宜章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 PPP 项
目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等业务。宜章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预计总投
资 2.40 亿元(其中公司投资 2 亿元,政府投资 0.40 亿元),2019 年该项目新增
投资额 46.92 万元;截至 2019 年底公司已投资 2,746.91 万元,尚需投资 1.73 亿
元。
    (二)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状况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150,679.67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70,218.58 万元,非流动资产为 80,461.09 万元;负债总额为 66,853.80 万元,其
中,流动负债为 57,397.50 万元,非流动负债为 9,456.29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为 83,825.88 万元。

    2019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57,506.13 万元,营业利润为 3,757.57 万元,
利润总额为 3,700.13 万元,净利润为 2,613.81 万元。

                              表: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末     2018 年度/末     增减变动情况
 流动资产合计                         70,218.58        71,587.93           -1.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461.09        79,526.29            1.18
 资产总计                            150,679.67       151,114.22           -0.29
 流动负债合计                         57,397.50        31,222.45          83.83
 非流动负债合计                        9,456.29        38,344.31          -75.34
 负债合计                             66,853.80        69,566.76           -3.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825.88        81,547.46            2.79
 营业收入                             57,506.13        54,996.33            4.56
 营业利润                              3,757.57       -14,431.82         -126.04
 利润总额                              3,700.13       -14,449.03         -125.61
 净利润                                2,613.81       -14,099.21         -11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16.24         5,603.62          -12.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90.69        -3,700.85         169.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7.07        -5,279.93         -121.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57.07        -3,488.06          13.45




                                       5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395 号),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
过 3 亿元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完成债券发行工作,发行
总额人民币 3 亿元。

    根据《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
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
用不超过 2 亿元偿还公司债务,剩余部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医
疗器械产品研发、医疗器械及健康产品的销售及推广,医疗器械生产设备的采购
及升级改造,以及员工工资发放和缴纳相关税费等。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相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17 阳普 S1”公司债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行,发行人、受托管理
人与监管银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债券资金专项账户监管事宜
作了明确的规定。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
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 13,598.25 万元,应付账款为 6,968.97 万
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30,941.78 万元,长期借款为 2,550.00 万元。



                                     6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 19,714.23 万元(其中受限部分 342.97
万元),同时,发行人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57,506.1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602.4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 4,916.24 万元。发行人
报告期内盈利水平上升,比上年同期增加约 1.63 亿元,主要是 2018 年公司计提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约 1.28 亿元。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1.22 和 1.08,EBITDA
利息倍数为 3.55,比去年同期增加 216.78%,主要是因为本期利润总额增加。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
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发
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可能
会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未发生重大变化。

    1、担保人情况

    高新投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其核心业务包括融资与金融产
品担保、保证担保、资产管理。融资与金融产品担保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银
行贷款担保、债券担保、政府资金担保、基金产品担保等金融产品担保业务。高
新投成立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宗旨,通过管理
文化创新、经营模式创新和业务手段创新,在培育和扶持小微型科技企业成长的
同时,与被服务企业共同发展。保证担保方面,高新投是国内率先开展工程担保
业务的担保机构。自国家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以来,高新投全面推进工程领域的投
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以及诉讼保全担保等保

                                     7
证担保业务品种。资产管理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结合担保的股权及期权投资、
直接投资(含 VC、PE、定向增发)、创投基金管理、小额贷款、典当借款。

    截至 2019 年末,高新投资产总额为 3,190,784.03 万元,净资产为 2,155,720.05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751,237.6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2.44%,流动比率为 6.29,速动比率为 6.29。2019 年度,高新投实现营业总收
入 278,261.06 万元,净利润为 115,286.7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1,634.88 万元。

    高新投资信状况优良,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健康,保持着良好的信用等
级,在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方面无违约记录,与国内多家大型银行建立了长期良好
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根据鹏元 2015 年 12 月出具的跟踪评级
报告,高新投 2015 年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的代偿
能力很强,违约风险很小。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 日出具
的评级报告,高新投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代偿能力极
强,违约风险极低。根据 2016 年 9 月 27 日鹏元出具的主体长期信用跟踪评级报
告,将高新投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上调至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 2017 年
5 月 25 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高新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 2018 年 6 月 14 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评级报告,高新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 2019 年 5
月 24 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高新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稳定。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高新投集团对外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 1,909.2355
亿元(其中保证担保 415.0840 亿元,债券增信等金额产品担保 1,440.8590 亿元,
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 53.2925 亿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 2019 年 12 月 31 日深
圳高新投净资产比例为 886%。

    2019 年度,高新投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7.83 亿元,实现净利润为 11.53 亿元。
总体来看,高新投收入规模较大,自主盈利能力较强。从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来看,
高新投无银行贷款等刚性债务,整体负债水平可控,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综合
来看,高新投作为专业性的担保机构,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能够为本期债券的

                                     8
还本付息提供有力保障。

       2、担保函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或交易所核准为准),期限
为不超过伍年,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小写¥300,000,000.00 元)。
    (2)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本期债券的本金、
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期限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债
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5)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期债券本息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足额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指定的账户。如发行人未能按
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数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实
现债权的费用,则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
任。
    (6)财务信息披露
    本期债券的有关核准部门、债券持有人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均有权对担保
人的资信状况进行持续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担保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可能对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时,担保人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7)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担保函规定的保证
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9
    (8)主债权变更
    经本期债券的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债券的利率、付息方式
等发生变更时,如无增加担保人责任的,无需另行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
担该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9)加速到期
    本期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合并、分立、减资、解散、停产、进入破产
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
供新的担保,发行人不提供新的担保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担保人提
前兑付债券本息。
    (10)担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于本次“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或交易所核准为准)发行获
得交易所核准并成功发行之日生效。
    (11)其他
    担保人同意发行人将该担保函作为发行人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文件一并上
报有关部门,并随同其他文件一同提供给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查阅。
    因该担保函发生争议而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可以向担保人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公司债券的按
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
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
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设立偿债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
付,并进行专项管理。专项账户资金来源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
                                   10
金流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途径。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
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
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
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
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3、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
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
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
会议”。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
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
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
人”。

       5、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办法》、《受托
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
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
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1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1、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增信措施详见“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中的描述。

    2、增信措施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中信建投证券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对增信措施作持续
监督。中信建投证券持续关注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高新投
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未发现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利的事宜。
同时,中信建投证券对发行人和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持续关注,发行人和
担保人报告期内财务状况良好,预计对后续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和担保人的担
保能力无重大影响。

    本期债券增信措施均得到有效执行。

    3、增信措施有效性分析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偿债保障措施,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会对偿债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详见“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中的描述。

    2、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17
阳普 S1”公司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在年度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17 阳普 S1”公司
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作为“17
阳普 S1”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对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
                                    12
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和督导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2)设立偿债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在监管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与本息偿付,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发行人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
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根据
债券本息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
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年度利息支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作为“17 阳普
S1”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对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进
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和督导发行人设立偿债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
理计划。

    (3)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17 阳普 S1”公司
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
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
了合理的制度安排。作为“17 阳普 S1”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对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和督导发行人制
定并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17 阳普 S1”
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受托管理协议》。在“17
阳普 S1”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
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发行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13
    报告期内,“17 阳普 S1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受托管
理协议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并于 2019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 年 5 月 21 日
披露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严格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办法》、
《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对簿记建档、
发行上市、重大诉讼等重大事项的披露合法合规,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
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作为
“17 阳普 S1”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对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
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和督导发行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均得到有效执行。

    3、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偿债保障措施,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会对偿债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

    同时,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积极沟通,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使公司偿债
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非交
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8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14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及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
发行人积极沟通,督促发行人提前准备偿债资金,未发生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
务的情况。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按时完成利息偿付。



     九、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不适用。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9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十一、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重大事项。



     十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15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度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