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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普医疗: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4-25  

                        股票代码:300030         股票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12522         债券简称:17 阳普 S1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暨作废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4 月 21 日,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对应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 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0 年 9 月 1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
录。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列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条件,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 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1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3.1 亿元,且 2021 年经营净利润不低于 2020
年经营净利润。上述“经营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非经
常性损益,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
字[2022]第 ZC10201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累计为 181,083,692.33 元,经营净利润为 17,904,384.56 元。因此,公司未达激
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62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即 2021 年度)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 26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基于上述事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未成就的情况,62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即 2021 年度)当期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 262 万股限制性股票需要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归属条件未成就的情形,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62 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即
2021 年度)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6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
废失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合
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即
2021 年度)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6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
废失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上述限制性股票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当年(即 2021 年度)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6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
    2. 公司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作废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