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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普医疗: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5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普

医疗(湖南)有限公司、南雄阳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阳普藤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深圳希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惠侨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瑞

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127.1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6.9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人力资源、货币资金活

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等事

项。纳入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风险、投资风险、人力资源风

险、供应链风险、技术风险、资产处置风险。

   1、治理结构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

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

并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内容。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会由股东大会授权,负责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负责监督公司合法运作,负责监督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并修

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

等作了明确规定。

   4)经营管理层

    公司制定并修订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报告制度、监督制度等内容。公司成立管理委员会作为经营管理的决策

机构,并对重要业务流程决策设立专门分支机构,如营销委员会等,制定了《管

理委员会制度》。

    报告期,公司“三会”及经营管理层及各所属部门、子公司均能各司其职,

正常、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和

部分生产员工派遣制。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劳动保护均按照国家和地方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激

励、晋升和淘汰等较为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员工薪酬设计、绩效与任职

资格评定、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引导等方法的综合运用,努力创造条件吸引、

培养和留住人才。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有效的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进行紧密的结合。同时,报告期内实施完

成一次股权激励,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

人,拟归属数量39.15万股,归属价格为6.83元/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归属限制
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28日,归属数量39.15万股,归属人数17人,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货币资金活动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

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

司已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

遵守的规定。已按《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的货币资金活动高效节约、合法有序,资金管理的内部控

制不存在重大漏洞。

    4、采购业务

    公司生产采取的是“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模式,明确了存

货的请购、采购、验收、入库、付款程序。同时,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各作业

程序的机构和岗位,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

理。报告期内,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及作业执行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5、销售业务

    公司主要采用分销代理和直销自营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并定期开展实施国

家级和省市级专业性学术活动,深入有序的开展市场及推广活动。同时,公司

首创了以“产品线总经理”、“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为核心的“三驾马

车”产品线专业管理团队,对公司每条产品线设立了专人专管的管理模式。对

此,公司针对不同的营销模式制订销售政策,明确了产品定价原则、客户开发

激励措施、客户授信管理办法、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及奖励、激励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营销推广工作,通过新产品发布、行业展会及年

会、学术交流平台、学术期刊、以及新媒体运营(如微博、微信公众号及视频

号等)等多渠道多方面充分展示公司专业的企业形象,有效地提升了公司品牌

影响力。

    6、研究与开发

    公司一直致力于产品研发技术的持续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制定了《设

计开发控制程序》,规范了新产品从立项到开发的工作流程,明确授权批准的方

式、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同时,实施《项目申报激励管理办法》,鼓励员工持

续研发技术创新,为公司新产品研发提供技术储备。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规

范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推行了一系列关于专利、专有技术知识的管理制度,目

的在于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公司软价值。

    7、资产管理

    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和核算”的原则。为

了加强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制定了《固定

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理的部门职责和岗位任职要求,并对实物资产进行

验收入库、领用、保管、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制订了详细的实施

措施。

    8、投资管理

    公司为确保投资并购的标的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并规范投资并购活

动科学的过程决策,有效控制和降低投资并购风险,制订了《投资并购管理办

法》,规定了投资并购的原则、组织机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体系等,对投资

并购项目过程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进行
管理。

    9、合同管理

    为确保公司合法利益得到法律保护,避免公司因合同疏漏造成经济、名誉

等的损失及风险,公司制定了《合同评审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签署的采购、

销售、服务、投资、建造等合同进行评审,公司及子公司均参照执行。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等因素,区分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

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 业 收 入 潜 在 错 报 ≤ 营 业 收 营业收入 2%< 错 报 > 营 业 收

    错报             入 2%            错 报 ≤ 营 业 收 入 5%

                                      入 5%

    资产总额         错 报 ≤ 资 产 总 资产总额 2%< 错 报 > 资 产 总

    潜在错报         额 2%            错 报 ≤ 资 产 总 额 5%
                                     额 5%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

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c.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d.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

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

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资产损失金 损失≤资产总额 资 产 总 额 2% < 损失>资产总额

    额                2%              损失≤资产总额 5%

                                      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损失超过资产总额的 5%;

          b. 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c.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d.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e.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f. 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形成损失,且资产总额 2%<损失

≤资产总额 5%;

          b.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且资产总额 2%<损失≤资产总

额 5%;
      c.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d.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e.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a.公司违反内部规章,造成损失小于资产总额 2%(含 2%);

      b.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c.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d.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邓冠华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