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30 股票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5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 事长邓冠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37,223,61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2.03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2,25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37,191,36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0287%。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3,663,00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18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3,663,0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84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572,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920%;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5%;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87%;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0%。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572,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920%;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5%;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87%;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0%。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3,572,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920%;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5%;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87%;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0%。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572,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920%;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5%;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87%;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572,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920%;反对 3,549,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67%;弃权 10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反对 3,549,9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24%;弃权 10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3%。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长相 应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580,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135%;反对 3,541,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2%;弃权 10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87%;反对 3,541,9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40%;弃权 10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3%。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580,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135%;反对 3,541,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2%;弃权 10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87%;反对 3,541,9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40%;弃权 10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程俊鸽、熊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