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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普医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8  

                        股票代码:300030          股票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5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
事长邓冠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37,223,61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2.03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2,25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37,191,36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0287%。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3,663,00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18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3,663,0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84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572,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920%;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5%;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87%;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0%。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572,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920%;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5%;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87%;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0%。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3,572,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920%;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5%;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87%;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0%。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572,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920%;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5%;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反对 3,615,7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87%;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572,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920%;反对 3,549,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67%;弃权 10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3%;反对 3,549,9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124%;弃权 10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3%。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长相
应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580,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135%;反对 3,541,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2%;弃权 10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87%;反对 3,541,9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40%;弃权 10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3%。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580,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135%;反对 3,541,9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2%;弃权 10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87%;反对 3,541,9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940%;弃权 10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程俊鸽、熊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