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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普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26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普医疗”)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阳普医疗《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讨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
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
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谢晓尧:




    康熙雄:




    白华: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