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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通带业: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2-10-24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带业                                公告编号:2012-038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周竹叶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洪冬平
    公司负责人包志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周庆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2011.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845,325,910.97          787,289,680.01                                          7.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17,811,523.33          675,804,150.09                                          6.22%
(元)
股本(股)                                 150,000,000.00          100,000,000.00                                            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79                    6.76                                       -29.14%
(元/股)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328,128.75                                          -2.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7                                      -36.36%
(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39,365,897.52                   25.18%        388,156,748.52                  2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020,513.08               225.14%            60,821,376.63              182.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200%                   0.41              19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200%                   0.41              19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2%                    2.07%                 8.75%                    5.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3.02%                    2.01%                 8.64%                    5.46%
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说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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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119,000.00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51,268.7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130,540.31


合计                                                        739,728.42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98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2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数量                         种类                          数量
                       陶小明                     3,893,904 人民币普通股                                     3,893,904
  北京安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736,733 人民币普通股                                     1,736,733
                       张敏智                     1,7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30,000
                         唐宇                     1,477,970 人民币普通股                                     1,477,970
                         陈勇                     1,327,970 人民币普通股                                     1,327,970
中国银行-银华领先策略股票
                                                  1,259,295 人民币普通股                                     1,259,295
            型证券投资基金
                       杨力强                       876,563 人民币普通股                                      876,563
                       吴劲松                       835,133 人民币普通股                                      835,133
                       柯江红                       719,443 人民币普通股                                      719,443
                       孔肖容                       577,671 人民币普通股                                      577,671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包志方                  31,025,250                       15,512,525        46,537,875 首发承诺        2012-12-25
FUTURE
LEADER
                        20,233,500                       10,116,750        30,350,250 首发承诺        2012-12-25
HOLDINGS
LIMITED
唐宇                     2,955,937                        1,477,969         4,433,906 高管锁定        2013-01-01
陈勇                     2,655,937                        1,327,968         3,983,905 高管锁定        2013-01-01
合计                    58,340,624                       28,435,212        85,305,936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0826.13万元,同比上升50.08%,主要原因: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2、本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1541.51万元,同比增长42.03%,主要为公司销售规模逐年扩大,应收账款总额相应增长所致。
此外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的影响,部分客户项目进度有所延迟造成了支付进度延缓;另公司对信誉好、长期合作的重要客
户适当延长了信用期限。
3、应收利息同比增长31.37%,主要由公司计提存单的利息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618.60万元,同比增长138.18%,主要系公司加快开拓煤矿行业客户,增加了招投标保证金。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3725.98万元,同比增长62.64%,主要系公司超募投资项目资金投入所致。
6、无形资产余额同比增长109.31%,主要系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宝通-高校先进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用地入账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308.2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降低31.48%,主要原因:公司为缓解资金压
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供应商开具了为期半年的银行承兑汇票。
8、预收账款同比减少46.18%,主要系公司之前中标的输送带项目,随着客户开票结算,预收款转为应收款。
9、应交税费期末余额509.68万元,同比增长49.43%,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63.90万元,同比增长49.43%,主要系收到的风险金和业务保证金增加所致。
11、股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长50.00%,系公司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所致,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于2012年03月
20日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04月09日。
12、1-9月,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412.08%,主要系随着今年交纳流转税额的增加,导致本期交纳的城建税和
教育费附加同比大幅增长。
13、1-9月,销售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59.78%,主要原因: 公司2012年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运输费和差旅费等费用大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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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14、1-9月,管理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58.70%,主要原因: 本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技术开发费有所增加;另外,公司
本期募投项目投产,增加职工人数,公司劳动力成本亦有所增加;新建厂房竣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也有所增长。上述因
素使得管理费用大幅增加。
15、1-9月,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85.80%,主要系去年同期,公司有慈善捐款支出,而本期尚未有类似支出。
16、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82.89%,主要原因:一、随着2011年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煤矿用高性能节能叠层
阻燃输送带”竣工建成,本期该募投项目生产顺利,加之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市场拓展按计划实施,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销售收入相应增长。二、公司对产品配方进行了持续的改进,同时,针对下游客户的发展趋势积极调整产品的销售结构,从
而造成公司总体毛利率水平显著上升。三、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8,156,748.5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14%;营业利润70,490,239.4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1.18%;
净利润60,821,376.6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2.89%。报告期内,公司取得较好经营业绩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00万平方米煤矿用高性能节能叠层阻燃输送带)的竣工投产,公司产能得到进一步释放,公司在巩
固原有客户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领域市场客户,成功取得了包括中国神华集团神东煤炭公司、沈阳煤业、陕西煤业、
徐州港、大连港、唐山曹妃甸动力煤储备码头、烟台港西港区一期工程皮带机系统等在内的优质客户,重点项目履行情况良
好,同时结合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以及下游客户行业发展特点,适时调整销售策略,优化产品结构,因此业务收入取得了稳定
的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技术开发力度,取得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的“耐高温长寿命输送带制备技术及应用”、
“高强度阻燃输送带制备技术及应用”以及“高强度长寿命钢丝绳芯输送带制备技术及应用”三项科技成果鉴定,承担了国家高
技术发展计划(863计划)——国产芳纶Ⅱ复合材料制备及应用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核心产品的品牌、技术附
加值,加之产学研合作的持续开展,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得到不断提升,研发队伍不断壮大,申报多项专利技术,整体研发实
力位居行业前列;
3、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优化生产管理结构,全面推进了成本优化战略,除了有效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制造成本与管
理成本也强化了管控,促成公司经营业绩的大幅提升。
二、对未来工作的展望
2012年1-9月公司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竞争的激烈和自身不足之处。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重点市
场领域的开发、深入贯彻“品牌培育、技术创新”的发展战略,同时结合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输送带行业的发
展趋势,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大力开拓煤炭及海外市场的重点项目,选择优质客户,同时适当调整营销政策,努力缩减应收款账;2、提高企业生产管
理的信息化、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3、公司也将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内控体系,加强团队建设,
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4、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5、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的管
理工作,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时间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董事长包志方先           《避免同业竞     截止 2012 年 9
                       包志方、   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障公           争承诺函》期限   月 30 日,公司
                                                                               2009
                       Future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就避免同业竞争于 2009      年 07 为长期;股份锁   控股股东及实
发行时所作承诺                    年 7 月 8 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月 08 定承诺期限为     际控制人包志
                       Leader
                       Holdings   做出了以下承诺:1、截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            宝通带业股票     方先生遵守上
                       Limited                                                 日
                                  止,本人除投资宝通带业外,未有其他控股或           在深圳证券交     述承诺,未发现
                                  参股的企业;宝通带业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情           易所创业板上     违反上述承诺



                                                                                                                       4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形。2、本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           市交易之日起   情况。截止 2012
                                  制人的地位损害宝通带业及宝通带业其他股             三十六个月。   年 9 月 30 日,
                                  东的利益;在作为宝通带业的控股股东及/或                           公司外资法人
                                  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保证本人及全资子公                            股东世纪导航
                                  司、控股子公司和实际控制的公司不在中国境                          投资有限公司
                                  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通带业                            遵守上述承诺,
                                  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                            未发现违反上
                                  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                          述承诺情况。
                                  收购、兼并与宝通带业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
                                  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
                                  织。3、本人保证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
                                  宝通带业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
                                  宝通带业同类的业务。4、本人保证与本人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
                                  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
                                  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
                                  母等,亦遵守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在本人
                                  作为宝通带业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期间
                                  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二)股份锁定承
                                  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志方
                                  先生承诺:自宝通带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宝通带业股
                                  份,也不由宝通带业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
                                  份。公司外资法人股东世纪导航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Future Leader Holdings Limited
                                  下称“本公司”)承诺:自宝通带业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
                                  的宝通带业股份,也不由宝通带业回购本公司
                                  持有的上述股份。
                                                                                                    截止 2012 年 9
                                  2012 年 9 月 26 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包志方
                                                                                                    月 30 日,公司
                                  先生,针对其所持部分股份将于 2012 年 12 月
                                                                               2012                 控股股东及实
                                  25 日解除限售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在 2013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年 09                际控制人包志
                       包志方     年 3 月 25 日前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三个月
作承诺                                                                         月 26                方先生遵守上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本
                                                                               日                   述承诺,未发现
                                  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 2013 年 3
                                                                                                    违反上述承诺
                                  月 25 日终止。
                                                                                                    情况。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
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   □ 是 □ 否 √ 不适用
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215.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74.3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
                                           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706.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益
                     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600 万平方米煤                                                                2011 年
矿用高性能节能叠层 否            20,620      20,620    2,546.1 18,277.1     88.64% 12 月 31       3,445.05 否       否
阻燃输送带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620      20,620    2,546.1 18,277.1 -          -              3,445.05 -        -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 600 万平方米高                                                                2013 年
强力高性能钢丝绳芯 否            16,814      16,814 1,875.84 4,656.66        27.7% 03 月 31                不适用   否
输送带项目                                                                         日
                                                                                   2012 年
宝通-高校先进输送带
                    否            3,500       3,500 1,061.73 1,491.03        42.6% 12 月 31                不适用   否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日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2,281.7     2,281.7        0   2,281.7      1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2,595.7 22,595.7 2,937.57 8,429.39 -              -                       -        -
合计                 -          43,215.7 43,215.7 5,483.67 26,706.49 -             -              3,445.05 -        -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600 万平方米煤矿用高性能节能叠层阻燃输送带”于 2011 年四季度正式投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由于达产推迟,故项目未达预计效益。现公司正结合目标市场的开拓情况,不断提升与完善该项目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随着该产品在煤炭市场的逐步推广与应用,该项目业绩将实现稳步的增
(分具体项目)
                   长。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为 475,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42,843,000.00 元后,公司 IPO 募集资金
                     净额为 432,157,000.00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225,957,000.00 元。1、经 201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超募资金投资年产 600 万平方米高强力高性能钢丝绳芯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输送带项目、宝通-高校先进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目前宝通-高校先进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
及使用进展情况       目已经进入开工建设阶段。年产 600 万平方米高强力高性能钢丝绳芯输送带项目正进行开工建设前
                     的行政审批手续,即将开工建设。2、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应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
                     需要,满足业务规模大幅增长的资金使用需求,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经 2011 年 7 月 8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281.7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将“年产 600 万平方米高强力高性能钢丝绳芯输送带项目”的实施主体“无锡宝通高强力输送带
                   有限公司”(原计划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 适用 □ 不适用



                                                                                                                                6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用自筹资金投入 3,732.80 万元,已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 适用 √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600 万平方米煤矿用高性能节能叠层阻燃输送带”项目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已经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节余资金为 617.75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1、公司通过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严格执行多供方采购制度及项目招投标方式,较好地控制了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的成本。2、项目工
                   程建设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公司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工程费用控制、
                   监督和管理,减少了工程总开支。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无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自 2009 年 1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来,对现金分红的问题一直高度重视,2009 年-2011 年间,公司累计现金
分红 35,000,000 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38,585,717.08 元的比例为 90.71%。2012 年 5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正
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采取措
施提升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在收到《通知》后,认真贯彻《通知》理念,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规定做出修改,
并于 2012 年 8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新章程,新章程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通过 201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修订情况如下:“1、《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四条修改为:“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的审议程序和决策机制如下:(一)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般审议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
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财务部门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并草拟财务决算以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的预
算、决算方案及利润分配方案由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会同总经理共同拟定,书面递交公司董事会。2、利润分配方案由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最终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
分配提案,并经出席董事会过半数董事通过并决议形成利润分配方案。3、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审议利润分配提案的董事会
会议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的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利润分配
提案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独立董
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前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4、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时充分考虑外部监事的意见(如有),同意利润分
配的提案的,应经出席监事会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决议,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
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5、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后同意实施的,由董事会提
议召开股东大会,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
通过。同时就此议案公司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6、公
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7、利润
分配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1)年度报告中应披露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
用途并披露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并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
期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2)半年度报告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3)季度报
告应当说明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条件、审议程序和决策机制 1、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具体条件: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
为出发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研究论证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结合外部经营环境、行业竞争状况、公司财务状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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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资金需求规划、公司投资规划等因素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不得损
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
变化:(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2)出现地震、台风、水
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3)公
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审议程序和决策机制:(1)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调整方案》,董事会应充分论证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
身经营状况的变化导致公司不能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提升公司的盈
利能力,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分红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持续获
得现金分红。(2)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调整计划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通过,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计划,必要时,
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3)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调整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时考虑外部监事的意见(如有),同意利
润分配调整计划的,应经出席监事会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决议,如不同意利润分配调整计划的,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
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计划,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4)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调整方案》进
行讨论、表决并形成特别决议,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同时就此议案公司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作出
的《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应及时通过公司章程中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向公众及时披露。2、《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修改
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一)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二)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三) 采取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最低比
例 1、采取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红的条件是:在公司当年盈利及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
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是指公
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2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股权、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累计支出(含承担债务和费用)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净资产的 30%。2、采取现金方式分红的最低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的 20%,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四) 发放股
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采取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的条件是: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20%。(五) 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在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可进行分红的政策情形下,两次现金分红
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 24 个月。在公司当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 30%,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
不低于 20%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六) 其他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保荐机构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对公司修改章
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条款出具了《关于宝通带业落实现金分红的核查意见》。目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均
符合各方要求。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
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随着公司核心产品技术的不断创新,产品销售结构的不断调整,以及对下游行业已有客户市场的有效维护、新领域客户的不
断开发,加之主要原材料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间为7223.98万元-8126.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0%-125%。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2月16日,公司公告《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8),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规定
履行公司义务,一切生产均按计划正常进行。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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