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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通科技: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1-06-22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3053       债券简称:宝通转债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
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度分红派息,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 11,664,105 股,
本次实际参与分红派息的股份数为 385,106,980 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
股本×分配比例=385,106,980 股×0.3 元/股=115,532,094.00 元。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按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15,532,094.00 元/396,771,085 股=0.2911807 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不变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
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2911807 元/股。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及方案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宝通转债;债券代码:123053)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化。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396,771,085 股(含已回购的
股份 11,664,105 股)且公司可转债已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暂停转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如在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
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分红方案

    1、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6,771,085 股,减
去公司回购股份 11,664,105 股后,公司以股本 385,106,98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79     包志方
   2    01*****830     唐宇
   3    08*****805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
=385,106,980 股×0.3 元/股=115,532,094.00 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15,532,094.00 元/396,771,085
股=0.2911807 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及上述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
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11807 元/股。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
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调整前“宝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0.8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0.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8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 19 号
    咨询联系人:温波飞
    咨询电话:0510-88155778
    传真电话:0510-83709871

    八、备查文件

    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