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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通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宝通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鑫强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龙                             联系电话:021-6880157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案、决议等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无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无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无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
                                        是                 不适用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的承诺(2019年度公
开发行可转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
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有效。(2016年12月15日)
4、牛杜投资/牛曼投资所做的
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期
                                        是                 不适用
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
月06日)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有效。(2015年11月06日)
6. 牛曼投资所做的关于同业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
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
7. 蓝水生所做的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有效。(2015年11月06日)
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有效。(2015年11月06日)
9. 牛曼投资所做的关于同业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
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
10.蓝水生所做的关于同业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
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
1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有效。(2009年12月15日)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股份限
                                         是              不适用
售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
效。(2009年12月15日)
13. 唐宇所做的关于股份限
售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                 是              不适用
效。(2009年12月15日)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鑫强                   秦   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