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宝通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鑫强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龙 联系电话:021-6880157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2021年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案、决议等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
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2年上半年,受欧美通胀压力持续扩
散、地缘政治冲突及新冠疫情反复等影
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557.84万元,
同比增长14.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5,065.33万元,同比下降79.66%。
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
主要系2022年度上半年移动互联网业
务业绩下滑。公司上线了19款新品,新
品推广具有先投入后回收的特性;同
时,公司主动下架和关停了17款表现不
达预期的海外及自研游戏项目,叠加因
疫情影响,公司重要产品上线延期等多
方面因素对利润造成了阶段性影响。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向公司了解业绩下滑的原因,并跟踪后
续的公司经营和业绩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无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无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关注业绩下滑因素,并采取有
经营业绩下滑
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披露风
险及应对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
是 不适用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的承诺(2019年度公
开发行可转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
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有效。(2016年12月15日)
4、牛杜投资/牛曼投资所做的
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期
是 不适用
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
月06日)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有效。(2015年11月06日)
6. 牛曼投资所做的关于同业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
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
7. 蓝水生所做的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有效。(2015年11月06日)
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有效。(2015年11月06日)
9. 牛曼投资所做的关于同业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
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
10.蓝水生所做的关于同业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
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
1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有效。(2009年12月15日)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股份限
是 不适用
售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
效。(2009年12月15日)
13. 唐宇所做的关于股份限
售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 是 不适用
效。(2009年12月15日)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鑫强 秦 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