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25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通科技”)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 (星期
一)15:00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8 日(星期三)
6、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 19 号
7、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授权他人
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1、《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
果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1.00 √
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2.00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3.00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10 日 9:00-16:00。
3、登记地点: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波飞
联系电话:0510-83709871
传真:0510-83709871
电子邮箱:boton300031@boton-tech.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 19 号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一。
六、备查文件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0031”,投票简称为“宝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3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无锡宝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
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00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
3.00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
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
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