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7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无锡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该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年度审计服务工作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
项工作。
因此,我们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其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纪志成
马建国
张慧芬
2023 年 4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纪志成
马建国
张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