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和 2020 年 3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余杭区访溪路艺术家集合村无尽的花园 29 幢一楼报 1 告厅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370,722,98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8.958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57,308,4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6.463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13,414,4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953%。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5 人,代表股份 14,409,8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80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 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0,670,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 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弃权 28,4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57,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378%;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5%;弃 权 28,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0.1977%。 公司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刘利剑先生、韩世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 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刘利剑先生代 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做了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0,670,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9%; 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4%;弃权 28,4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57,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378%;反对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5%;弃 权 28,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77%。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70,665,4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5%; 反对 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弃权 28,4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52,3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010%;反对 2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3%;弃 权 28,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77%。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0,664,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 反对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28,4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51,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5961%;反对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61%;弃 权 28,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 0.1977%。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37,600,000 股为 基 数 向全 体股 东 10 股派 发 现金 8.50 元人 民 币( 含税 ), 共计 派 发现 金 456,960,000.0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表决结果:同意 370,693,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80,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939%;反对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6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70,645,4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1%; 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弃权 28,4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32,3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6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00%;弃 权 28,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77%。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883,1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458%; 反对 9,839,7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4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570,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 31.7146%;反对 9,839,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285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8.1 选举易峥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69,996,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83,3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9589%。 8.2 选举叶琼玖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69,411,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6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097,9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0.8963%。 8.3 选举吴强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002,0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5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88,8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4.9970%。 8.4 选举朱志峰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166,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853,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6.1391%。 8.5 选举王进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142,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3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829,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9746%。 8.6 选举于浩淼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142,9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3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829,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5.9746%。 5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的议案》 9.1 选举韩世君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606,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293,2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1909%。 9.2 选举赵旭强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296,4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83,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0400%。 9.3 选举倪一帆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296,4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83,2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040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10.1 选举郭昕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69,549,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3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235,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1.8537%。 10.2 选举夏炜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0,479,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166,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31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志刚和吕崇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