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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花顺: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02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1次,召开了股东大会1
次。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姚先国
                1            1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规定,本人就公司 2020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监督职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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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的类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
                                                                  同意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同意
  2020 年 2 月 22 日 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
                                                                   同意
                     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上述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
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
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
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在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下,确保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的
要求,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按照绩效评


                                    -2-
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
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此外,本人作为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委员,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
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状况
予以关注,并与审计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
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报。
    本次届满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
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姚先国 ____________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