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对照表2021-03-02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对照表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修订处用加粗表示):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条 应报告的重大交易
(一)本制度所述的“交易”,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
第十条 应报告的重大交易
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
(一)本制度所述的“交易”,包括:
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
的,仍包含在内);
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的,仍包含在内);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3、向外提供财务资助;
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转移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0、转移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1、其他重大交易。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
……
缴出资权利等);
12、其他重大交易。
……
第十一条 关联交易 第十一条 关联交易
(一)“关联人”的具体释义见本制度第八章 (一)“关联人”的具体释义见本制度第八章
第四十八条规定。 第四十八条规定。
(二)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 (二)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 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下列事项: 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1、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3、销售产品、商品; 3、销售产品、商品;
4、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4、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6、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6、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7、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 7、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
8、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 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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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项。 ……
…… (四)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四)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及时报告:
及时报告: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或拟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或拟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或拟发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或拟发 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
……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所述“关联人”的释义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所述“关联人”的释义
如下: 如下:
(一)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 (一)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
然人。 然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法人治理制度其他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法人治理制度其他
组织; 组织;
3、由本条第(三)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3、由本条第(三)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织;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及其一致行动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
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或其他组织。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
的关联自然人: 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
人; 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条第(二)项第 1 款所列法人的董事、 3、本条第(二)项第 1 款所列法人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条本项第 1 款、第 2 款所述人士的关系 4、本条本项第 1 款至第 3 款所述人士的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
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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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
公司的关联人: 公司的关联人:
①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 ①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
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具有本条第(二)项或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形 具有本条第(二)项或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形
之一的; 之一的;
②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二)项或 ②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二)项或
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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