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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花顺: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15 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紫金港路西溪天堂国际旅游综合体 9
号西轩酒店一楼画堂臻厅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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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373,831,33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9.537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355,662,2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6.157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8,169,1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797%。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2 人,代表股份 19,097,9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52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3,819,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0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085,8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36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0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3%。
                                   2
    公司独立董事韩世君先生、倪一帆先生、赵旭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
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赵旭强先生代
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做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3,819,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0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085,8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36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0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3%。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73,819,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0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085,8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36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0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3%。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3,819,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0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085,8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36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0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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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37,600,000 股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10 股 派发 现 金 25.00 元 人 民币 ( 含 税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1,344,000,000.0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73,831,33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097,9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73,738,9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3%;
反对 80,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5%;弃权 12,09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005,5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5164%;反对 80,2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03%;
弃权 12,0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633%。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易峥先生、叶琼玖女士、
上海凯士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66,997,8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097,9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4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3,195,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549%;
反对 10,635,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845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462,0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44.3087%;反对 10,635,8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691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张鸣和姚志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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