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电气: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2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完成对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收
购。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时代汇能”)及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
锐能”)拥有的大岗风电项目、平桥风电项目 96MW 风电场的开发权。目前风电场
项目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风电场建设投入的回
收率,公司拟为时代汇能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属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 29,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公司拟为世纪锐能与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属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
超过 29,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5.8 亿元,担保期限自
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李寅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授信额度内办
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该项授权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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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工商情况
名 称: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9123060659821431XM
住 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 A7 号楼 3 单元 6 层 6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彦生
注册资本: 12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场的建设、运营、管理及设计;风电设备的检修、调试
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2 年 6 月 14 日
2、被担保人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12,100 100.00% 货币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44.37 867.59
负债总额 3,291.06 796.76
所有者权益总额 53.31 70.84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7.53 -15.52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电站尚在建设期,未产生收益。
(二)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工商情况
名 称: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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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9123060659821428OD
住 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 A7 号楼 3 单元 6 层 6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彦生
注册资本: 121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场的建设、运营、管理及设计;风电设备的检修、调试
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2 年 6 月 14 日
2、被担保人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12,100 100.00% 货币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671.46 621.08
负债总额 2,618.16 550.38
所有者权益总额 53.30 70.70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7.40 -15.23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电站尚在建设期,未产生收益。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时代汇能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属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 29,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
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公司拟为世纪锐能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属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 29,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
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加快风电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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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的回收率。风电场建成后会产生稳定的收入及现金流,经测算风场建成后发
电收益可覆盖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议案。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时代汇能和世纪锐能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 5.8
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时代汇能和世纪锐能贷款提供担保事
项。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时代汇能和世纪锐能贷款提供担保,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此议案。
七、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25,090万元(包括对子
公司及本次的担保),占最近一期(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0.6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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