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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洲电气: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7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24 日,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
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
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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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 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 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根据新旧准则
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
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报表、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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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
涉及往年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
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
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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