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3991 号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电气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九洲电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九洲电气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九洲电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九洲电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第 1 页 共 10 页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九洲电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九洲电气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 敏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尹志彬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 2 页 共 10 页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88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33.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594,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4,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60,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 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828,372.9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171,627.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27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555,958,940.56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563,647.46 元;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800,996.34 元, 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662.34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 资 金 561,759,936.90 元 , 累 计 收 到 的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为 12,588,309.80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第 3 页 共 10 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8 日分别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兴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铁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2014 年 8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公司将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 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超募资金 3,500 万元向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 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方式用于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将 3,500 万元增资款汇入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本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销户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销户时间 哈尔滨银行科技支行 1288010749253092 2018/8/31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 交通银行新兴支行 231000634018010078809 2018/9/3 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铁道支行 23001867151050502947 2018/9/12 哈尔滨九洲电气技 哈尔滨银行科技支行 1288012864486217 2018/8/31 术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4 页 共 10 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 建设项目”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 2012 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至江北生产基地。由于江北生产基地土地系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所 有,为方便项目立项审批等需要,2014 年 8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企业营销中心及技术支持中心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进度变 更的议案》,将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子公司哈尔 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于 2016 年 12 月完工。 该项目投资主体的变更对公司的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 5 页 共 10 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917.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0.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175.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500 套高压 大功率变频调速装 否 9,938.00 9,734.36[注 1] 42.50 9,734.36 100 2012 年 6 月 [注 3] [注 3] 否 置扩建项目 2.新型电力电子器 件功率产品成套装 否 5,330.00 4,696.69[注 1] 4,696.69 100 2012 年 6 月 -509.20 否 否 置扩建项目 3.企业技术中心建 否 3,300.00 2,828.52[注 1] 2,828.52 100 2012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4.募投项目结余资 金及利息永久性补 537.60[注 2] 1,980.25 100 — — — — 充流动资金 第 6 页 共 10 页 承诺投资项目 18,568.00 17,259.57 580.10 19,239.82 -509.20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7,200.00 7,200.00 7,200.00 100 — — — — 2.永久性补充流动 7,200.00 7,200.00 7,200.00 100 — — — — 资金 3.超募资金利息补 593.37 100 — — — — 充流动资金 4.临时补充流动资 — — — — 金 5.投资设立宁波九 洲圣豹电源有限责 1,650.00 1,650.00 1,650.00 100 2010 年 8 月 — 否 否 任公司 6.增资控股子公司 宁波九洲圣豹电源 1,100.00 1,100.00 1,100.00 100 2010 年 12 月 —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7.建设企业营销网 络及技术支持中心 3,500.00 2,500.21[注 1] 2,500.21 100 2016 年 12 月 — 否 否 建设项目 8.投资哈尔滨九洲 电气技术有限责任 15,699.16 15,699.16 15,699.16 100 2013 年 12 月 394.66 否 否 公司 9.募投项目结余资 金及利息永久性补 993.43 — — — — 充流动资金 第 7 页 共 10 页 超募资金投向小 36,349.16 35,349.37 36,936.17 394.66 计 合 计 54,917.16 52,608.94 580.10 56,175.99 -114.54 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成套装置扩建项目没有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1)大部分预计收益已在 2012 年将高压 变频器业务出售时实现;2)近年来产品市场竞争加剧,销售业绩下滑,盈利减少。 投资设立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及增资控股子公司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没有达到 预计收益主要系: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委托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豹电源)加 工生产蓄电池,由于圣豹电源 2012 年已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导致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其加工生产 的蓄电池无法正常生产,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起已停业,并于 2015 年 8 月完成注销。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未按计划进度执行,主要系由于公司计划在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 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江北生产基地建设营销中心和技术支持中心,为方便项目立项审批等需要,公司决定将建设企业 营销网络及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于 2016 年 12 月完工。 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厂房主体工程已于 2014 年 5 月完成,因市场竞争加剧,销售业绩下滑,产能 未完全释放,故本期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超募资金共计 363,491,627.10 元。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五次、 第十七次、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第四次、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 2010 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 年度股东大 会及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2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2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650 万元投资设立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的 1,100 万元增资控股子公司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3,500 万元投入建设企业营销网络 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9,500 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1,800 万元追加投资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4,399.16 万元全部追加投资全资 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使用节余资金 593.37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节余资金 993.43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第 8 页 共 10 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宁波九洲圣豹电源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及增资项目、对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及追加投资项目已经履行完毕,建设企业营 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已完工。 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北京、上海、深圳单独购买办公楼,但由于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 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支持市场销售工作,公司决定将原用于在北京、上海、深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圳购买办公楼的资金用于公司总部市场营销中心的建设,将在江北生产基地总部建设营销中心和技术支持中心, 该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业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公司计划在江北生产基地建设营销中心和技术支持中心,并占用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置土地,为方便项目立项审批等需要,公司决定将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子公司 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述项目调整业经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 2010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自筹资金共计 2,040.88 万元,其中:年产 500 套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扩建项目 604.34 万元,新型电力电子器 件功率产品成套装置扩建项目 1,436.54 万元。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 4,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 2011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12 年 4 月 18 日止。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将 4,000 万元归还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 3,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期限为 2012 年 3 月 18 日起至 2012 年 9 月 8 日止。公司已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将 3,000 万元归还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 3,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 2012 年 9 月 20 日起至 2013 年 3 月 19 日止。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将 3,000 万元归还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年产 500 套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扩建项目、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成套装置扩 建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最终实际结余资金分别为 203.64 万元、633.31 万元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471.48 万元。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1)公司通过严格执行四方比价采购制度及项目招投标方式,较好地控制了 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的成本。2)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公司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 步加强工程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工程总开支。3)在生产线设备、技术中心研发设备组装建设过程中,随 第 9 页 共 10 页 着国内设备技术水平提高,以及公司自身研发技术的进步,优先采购国内生产设备或采取企业自制方式,使得研发和 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投入减少。 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3,500.00 万元,实际投入资金 2,500.21 万元,最终 结余金额为 999.79 万元,募集资金出现结余的原因主要系原计划在北京、上海、深圳购买办公楼用于公司总部市场 营销中心的建设,后变更为在江北生产基地总部建设营销中心和技术支持中心,在江北生产基地原有用地上建设节省 了土地成本支出。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日,募集资金专户已无余额并于 2018 年销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年产 500 套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扩建项目、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功率产品成套装置扩建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 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主要系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详见本报告对照表中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因之说明。 注 2:根据公司 2018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 536.9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最终销户时,账户 余额为 537.60 万元,公司将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 3:年产 500 套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扩建项目相关收益已于 2012 年度将高压变频器业务出售时基本实现,公司后续不再生产高压变频器,本年度投入 42.50 万元系 支付以前年度采购设备尾款。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