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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洲集团: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9-14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九洲集团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威                          联系电话:010-5902 6943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超                          联系电话:010-5902 67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2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松北支行等开具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保函合计人民币

2,203.16 万元;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子公司沈阳昊诚电    是           不适用

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等开具

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保函合计人民币 564.72 万元。

2.公司承诺,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暂时性的资金

闲置情况,发行人承诺:不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

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         是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不占

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该部

分闲置资金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待发行人在主

营业务发展方面存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

3.实际控制人李寅、赵晓红承诺,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实际从

事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

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         是           不适用

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违反上述保证与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予

以赔偿。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日起生效,在公司发行股票并


                                            3
上市后仍然有效,直至本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依法转

让完毕且本人同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起满两年之日终止。




                                        4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杨   威               陈   超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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