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关于起诉PNY Technologies,Inc.进展的公告2019-02-11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起诉PNY Technologies,Inc.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或者“公司”)因认
为 PNY Technologies,Inc.(以下简称“PNY 公司”)违反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
在美国以 PNY 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了仲裁。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美国新泽西州的联
邦地区法院于 2019 年 2 月 6 日作出的裁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卫 职务:董事长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高新南六道 10 号朗科大厦 16、18、19 层
被告:PNY Technologies,Inc.
地址:美国新泽西州帕西帕尼市杰佛逊路 100 号
2、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因 PNY 公司违反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公司在美国以 PNY 公司为被申请人
提起了仲裁。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收到邮寄送达的文件,获知美国 PNY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8 日于美国新泽西州的联邦地区法院向我公司提起确认之诉,要求公司承
担其在本案中的费用,没有提出针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请求。
2015 年 12 月 16 日,美国新泽西州的联邦地区法院裁定朗科科技与 PNY 公司
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发生的纠纷属于仲裁范围。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8 日收到美国仲裁员 Hon.WilliamG.Bassler 签发的《部
分最终裁决书》。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收到美国仲裁员 Hon.WilliamG.Bassler 签发的《最
终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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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2018 年 7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起诉 PNY Technologies,Inc.进展
的公告》。
二、有关本案的最新裁定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7 日收到美国新泽西州的联邦地区法院于 2019 年 2 月 6
日作出的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1、准许公司确认《最终裁决书》的申请动议,法院确认仲裁员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作出的《最终裁决书》有效。
2、驳回 PNY 公司撤销仲裁裁决或中止确认仲裁裁决的反向申请动议。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美国新泽西州的联邦地区法院作出裁决后,程序上当事
人尚可向美国巡回上诉法院寻求上诉救济,因此本次裁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旦案件有新的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美国新泽西州的联邦地区法院于 2019 年 2 月 6 日作出的裁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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