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朗科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4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8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变更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超
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的部分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0年8月10日及10月28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0-103 )和《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6 )。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
大厦 19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会议
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3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5,742,7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83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5,649,5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78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3,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6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3,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3,20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46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649,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2%;反
对 9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反对 9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计云生、丁小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 /3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