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确定其基本薪酬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其基本薪酬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确定其基本薪酬的独立意见 廖先富先生从简历上看,在高科技企业担任财务负责人经验有所欠缺。我对 聘任廖先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确定其基本薪酬的事项发表弃权意见。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负 责人及确定其基本薪酬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钟刚强: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