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朗科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07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1 年 9 月 6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
厦 19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
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85,096,1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46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4,702,6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31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
份 50,393,4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146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425,600
                                       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1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424,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11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205,7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989%;反
对 34,890,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001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55.6391%;反对 18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360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孔维维、程彬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七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