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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科技: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延长司法冻结期限的公告2021-10-25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延长司法冻结期限的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韶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通过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并询问第一大股东广东韶龙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龙科技”)获悉,韶龙科技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累
         计 49,875,000 股)原冻结期限于 2021 年 10 月 24 届满,法院依法延长冻结期限
         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延长司法冻结期限的具体情况
               是否为第
                            被司法冻结                                                       司法冻结数
               一大股东                  司法冻结     原解冻到     延期后解     司法冻结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量占其所持
               及其一致                  开始日期       期日       冻到期日     执行人
                                (股)                                                         股份比例
                 行动人
广东韶龙科                  49,875,000                                          上海市第
                                         2018 年 10   2021 年 10   2024 年 10
技发展有限        是        (无限售条                                          一中级人      99.8119%
                                          月 25 日     月 24 日     月 18 日
  公司                      件流通股)                                          民法院
  合计            -         49,875,000       -            -            -           -          99.8119%

               该司法冻结主要系第一大股东与靖江市润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份质
         押 融 资 一 案 所 致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暨所持公司
         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二、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
               (一)股东股份累计司法冻结情况
                是否为第一     被司法冻结                                                  司法冻结数量
                                            司法冻结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                 解冻日期     司法冻结执行人      占其所持股份
                                            开始日期
                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49,875,000
广东韶龙科技                                2018 年 10   2024 年 10    上海市第一中级
                       是     ( 无 限 售条                                                  99.8119%
发展有限公司                                 月 25 日     月 18 日       人民法院
                              件流通股)
                              93,987
                                              2020 年 6   2023 年 6 月   广东省深圳市
                              ( 无 限 售条                                                  0.1881%
                                              月 23 日       22 日       南山区人民法院
                              件流通股)
   合计              -        49,968,987         -             -               -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韶龙科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
          49,968,987 股,占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4.93%。

               (二)股东股份轮候冻结情况

                 轮候冻结数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轮候
  股东名称                                                    轮候机关                    委托日期
                   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期限
                                                          广东省深圳市南
                 3,745,119       7.4949%      1.8688%                          36    2020 年 6 月 23 日
广东韶龙科技                                              山区人民法院
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南
                 28,649,499     57.3346%      14.29625                         36     2021 年 3 月 3 日
                                                          山区人民法院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第一大股东已由“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韶龙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更名迁址及相关登记事项变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截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第一大股东尚未完
          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名称变更。
               2、本次延长司法冻结期限,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公司仍为
          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
          相关信批义务人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韶龙科技回复的《关于股权延期解除事项询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
          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