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2-05-25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是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城
投”)通过参与司法竞拍方式取得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或“朗科科技”)49,875,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89%,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 元
统一社 会信用代
914402007545021111
码
注册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滨江路69号城投商务大厦东塔18-20层
法定代表人 黄少洲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投资、建设、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和政府授权的其他资产、
资源;受韶关市人民政府委托实施包括土地储备及出让前
经营范围
准备工作在内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3-09-16 至无固定期限
联系电话 86-751-8878628
传真 86-751-8111186
韶关城投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1/ 3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 年 10 月,因广东韶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韶龙”,原
名为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违约,靖江市润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靖江小贷”)作为广东韶龙当时的债权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上海市一中院”)申请冻结广东韶龙所持 3,325.00 万股公司股份,根据
上海市一中院下发(2018)沪 01 执 1290 号《执行裁定书》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
2019 年 4 月 22 日上市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按照每 10 股转增 5 股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广东韶龙被冻结股份变为 4,987.50 万股。
2022 年 1 月,上海一中院发起对上述冻结股份的强制执行,2022 年 3 月上
市公司公告,广东韶龙所持有的朗科科技 4,987.5 万股股份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至 24 日在“淘宝网(www.taobao.com)-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司法拍卖。
2022 年 4 月 24 日,韶关城投通过参与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以 1,034,202,500
元的价格竞得朗科科技 4,987.5 万股股份。
2022 年 5 月 21 日,韶关城投收到上海市一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8]
沪 01 执 1290 号、[2022]沪 01 执恢 30 号),裁定如下:“一、解除本院对广东韶
龙持有的朗科科技 4,987.5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的冻结、注销质押;二、广东韶
龙持有的朗科科技 4,987.4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所有权归买受人韶关城投所有,
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三、买受人韶关城投可持本裁
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 3
截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办理完毕标的股
份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的完成时间尚具有不确定性。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司法竞拍方 式取得上市公司
49,875,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89%,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及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韶关城投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的《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