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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辉娱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01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星辉互动娱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履历等
资料,并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我们
认为,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陈创煌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刘胜华先生、卢醉兰女
士、王云龙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王云龙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孙琦先生为财
务总监。
   (此页无正文,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纪传盛                  廖朝理                 姚明安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