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台基股份: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4-25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
用等有关规定,对台基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 1462号文件批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于2010年1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41.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9,500,000.00元,扣除从募集
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24,780,000.00元后,汇入台基股份银行账户的资
金净额为594,720,000.00元。经扣除台基股份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
费用11,753,088.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2,966,911.83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0)验字H-001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
公司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上市时用募集资金支付的路演费
等费用5,086,110.72元需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此款已于2011年2月28日由公司流动
资金账户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募集
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1)专审字H-003号)及其附件,
调整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8,053,022.55元。

    (二)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0,103,816.37元。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8,565,290.06元;公司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7,476,761.80 (含1,894.75的银行手续费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1,192,344.63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建行襄城支行               420016460080530006001          3,129.92      活期

                  民生银行襄阳分行                    605104562              28,742.39      活期

                  兴业银行襄阳分行              419010100100170135      140,690,248.37      活期

                  广发银行襄阳分行             9550880209930400185       40,470,223.95      活期

                                     合   计                            181,192,344.6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10年2月
        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襄城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金元证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805.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7.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700.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已变                                                      截至期末
承诺投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
         更项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资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重大变
         目(含                          入金额                    (%)(3)
  项目            总额         (1)                    (2)                      态日期            化
         部分                                                      =(2)/(1)
         变更)


125 万
只大功
率半导
体器件    否     26,500.00   26,500.00      50.19      26,036.71      98.25%    2013-01-20         否
技术升
级及改
扩建
承诺投
资项目           26,500.00   26,500.00      50.19      26,036.71      98.25%
小计
超募投资金投向:
收购北
京彼岸
春天      否     38,000.00   38,000.00     697.49      25,663.49      67.54%    2016-06-30         否
100%
股权
超募投
资金投           38,000.00   38,000.00     697.49      25,663.49      67.54%
向小计
                 64,500.00   64,500.00     747.68       51,700.20      80.16%
                                                    1、由于经济增速下行,市场总体需求未能满足募投项目产
                                                    能。除公司总部外,其他区域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放缓。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2、2018 年影视文化行业整体波动较大,彼岸春天业务受
项目)                                              到部分的影响,投资的两部影视剧未能按照预期完成发行
                                                    工作,无法确认收入,因此导致超募资金收购彼岸春天
                                                    100%股权项目本报告期未达到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截止 2010 年 3 月 1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 313.85 万元。2010 年 3 月 23 日,
                                                    本公司已将 313.85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2010 年公司上市超募资金 32,305.30 万元,2016 年经股东
                                                    大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共计 38,000.00 万元收购北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 100%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已支付扣除业绩补偿款后的股权转让款 25,663.49 万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面完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情况。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
况专项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9)审核字H-025号)鉴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为了提高超募资金效率,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2018年度公司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关的程序,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披露。

     2、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情况

     2018年4月,公司支付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款
697.49万元。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
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9)审核字H-025号)。报告认为,
台基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
对台基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
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台基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18年12月31
日,台基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
机构对台基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
     陈绵飞                    王   健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