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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源迪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18-63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以邮件
 方式向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董
 事会应到董事 11 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共 11 人,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董事长陈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18 年 10 月 23 日的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

    二、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孔德风、代慧、邓远杰、黄河、刘招
才、李筠、陶国洪、汤东来)共 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9,440 股将全部注销。
    回购价格为每股 8.5849129 元(授予登记价格为 8.66 元/股,因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故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经过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含已解锁的
第一期、第二期)调整为 4,504,960 股,授予对象调整为 361 人。
                                    获 授 的 限 制 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票总量比例        本的比例
  1       林容        副总经理         60,000           1.33%         0.02%
  2      管四新       副总经理         60,000           1.33%         0.02%
  3       代峰        副总经理         84,000           1.86%         0.02%
  4       罗赞        副总经理         42,000           0.93%         0.01%
                     副总经理、董
  5      陈秀琴                        36,800           0.82%         0.01%
                       事会秘书
  6      钱文胜       财务总监         28,000           0.62%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7                                   4,194,160        93.10%         1.05%
         术(业务)人员 355 人
              合计                    4,504,960       100.00%         1.13%
      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照规定进行回购注销流程。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8 年 10 月 23 日的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关于修订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财会[2018]15 号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
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
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
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
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
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
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公司将根据财会[2018]15 号规定编制本次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产生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
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8
年 10 月 23 日的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