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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源迪科:2019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飞)2020-04-21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 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天源迪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9 年度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9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9 年,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共两次,列席股东大会一次,均为亲自
出席,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
认为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专业委员会情况
    2019 年度,在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
的规定,参与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对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审核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和评定。
    2019 年度,本人在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对公司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提名苗逢源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谢波峰、戴昌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简历进行了审慎的核查,认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的任职要求。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详情查阅请登录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序号          文件名称                      发表意见的事项                公告时间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   一、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   2019 年 3 月 29 日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交 易 预 计 的 事 前 认 可 意 见
 1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前认可意见
       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 2019 年 3 月 29 日
                              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六、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独立意见梁金华、盛宝军、郑飞、张卫华、
                              戴昌久、谢波峰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
                              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年报及其   八、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
 2
       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九、关于 2019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额度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 2019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拟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十三、关于维恩贝特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业绩完成情况的独立意见
                              十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关于调整《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 年 4 月 4 日
3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草案)》之个人考核指标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 2019 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在2019年度审计中,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
对2019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与公司2019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初审意见,
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现场
考察,及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自身学习情况: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参加相关培训,
重点深入了解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
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任期内,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
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
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特以报告。




                                                        独立董事:郑飞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