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迪科: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1
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20-15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主持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
大会,参与重大决策的研究,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
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审议议案
2019/3/27-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经审计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4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2018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9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 《关于 2019 年度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12 《关于 2019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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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于 2019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4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5 《关于维恩贝特科技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16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7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8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9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0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9/4/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1 《关于调整<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个人考核指标的议案》
2019/4/26-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具备的议案》
3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4/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1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5/29-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1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金华威增加财务资助和担保额度的议案》
3 《关于调整 2019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9/10/29-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1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9/12/17-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1 《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合肥天源迪科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3 《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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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
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
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查阅公司
审计会计师审计资料底稿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监事会
认为:2019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各项费用提
取合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子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是为
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规定,监事会对《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2019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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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和完善各
项内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
告或非财务报告方面存在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
异议。
6、对社会责任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仔细审慎地阅读并审核了公司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监事会认为: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从多方面体现了公司为实现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
谐发展所作出的努力,公司坚持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观念,在创造经济
效益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能够起到提升企业社会形
象、加深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和提升企业管理绩效的作用。
7、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
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8年0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
2019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8、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进行了仔细检查。通过检查,监事会提出如下书面
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9、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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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
况,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公司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
求,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
三、2020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1)公司监事会将坚持重点监督检查财务情况,并且对公司的重大投资、
关联交易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2)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
平,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
(3)关注公司治理情况,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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