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迪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11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卫华先生离任,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补选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同意选举陆
克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陆克中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
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
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陆克中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至公
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卫华、戴昌久、谢波峰
2020 年 9 月 10 日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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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卫华 谢波峰
戴昌久
时间: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