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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源迪科: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21-20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
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
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拟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财会
【2017】22 号)、新租赁准则(财会【2018】35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2、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5、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6、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 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
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
进行会计处理;
     7、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8、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
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根据新收入准则,按照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
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是根据财会新收入准则(财会【2017】22 号)、
新租赁准则(财会【2018】35 号)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实际情况。
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会新收入准则(财会【2017】22 号)、新
租赁准则(财会【2018】35 号)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