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迪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13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联合竞拍土地及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联合竞拍土地及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公司本次与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合资公司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深圳(福田)智能制造中心开发运营协议》、《租赁合同》,有利于提升
项目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远稳定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
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谢波峰 戴昌久
陆克中
2021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