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迪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8-12
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22-47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
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
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
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
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
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5号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
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
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
信息,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
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2 日